國立高雄大學圖書資訊館置物櫃使用要點
民國110年2月24日圖書資訊館110年2月份組長會議通過試行;民國110年4月14日109學年度第2次圖書資訊委員會正式通過,110年4月23日核定
一、國立高雄大學圖書資訊館(以下簡稱本館)為管理置物櫃使用,特訂定「國立高雄大學圖書資訊館置物櫃使用要點」(以下簡稱本要點)。
二、本館置物櫃類型分為當日借用置物櫃及長期借用置物櫃二種。
(一)當日借用置物櫃:提供使用者臨時存放個人物品,當日閉館前需自行攜回或清理櫃內存放物品。
(二)長期借用置物櫃:置於本館一樓自修室內,提供本校教職員生於自修室長期借用放置個人書籍或物品,借用期間以學期為主,不滿一學期以一學期計。使用時間配合自修室開放時間,寒暑假期間不開放使用。
三、長期借用置物櫃採申請制,限本人使用,一人限借一櫃。
有需求之本校教職員生,可於本館公告申請期間,持教職員證或學生證親至本館二樓流通櫃台辦理。
申請人數超過置物櫃數量時,採先到先借為原則;如有空額,本館得酌情再行公告。
四、長期借用置物櫃之借用人應於借用期限結束時,自行將櫃內物品清理帶走,並繳還所借鑰匙。
借用人若於學期中休/退學/離職,應於辦理休/退學/離職手續當天即結束借用。
本館將於借用期限結束後清查櫃內情形,其未取出之物品,經本館通知限期取回而逾期未取回者,將視同廢棄物加以清除,借用人不得異議。
五、本館置物櫃僅提供借用人存放個人書籍或物品,本館不負任何保管責任。
六、借用人不得於置物櫃內放置易燃易爆之危險物品、違禁品、贓物、有異味易腐爛之生鮮物品、食物以及寵物等。本館得於必要時檢查置物櫃,如有發現前述物品,本館得隨時逕予清除,並立即停止該借用權利。
借用人如因不當使用導致置物櫃損壞或遺失鑰匙時,應負責修復或賠償相關費用。
借用人逾期、未清空置物櫃或違反本要點相關規定者,本館得半年內拒絕借用人申請使用置物櫃。
七、本要點未盡事宜,得依相關法律規定或由本館隨時公告辦理。
八、本要點經圖書資訊委員會通過,陳請校長核定後施行,修正時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