圖書遺失

(1) 請立即向二樓流通服務台報失(以免罰款產生或增加)。
(2) 賠書期限自報失日二個月內。
(3) 須賠相同圖書,若絕版請再次洽櫃台,本館會重開賠書單,並請依賠書單購書賠償(上述流程須在第60天內完成)。
(4) 報失日及賠書日會涉及逾期罰款,請詳國立高雄大學圖書閱覽使用規則。

連絡人:典閱組郭先生
電話:5919121或校內分機872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