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公告】行政院修正「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行動化服務發展作業原則」部分規定,並自即日起生效
一、依據教育部104年7月27日臺教資(五)字第1040101669號函辦理。
二、「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行動化服務發展作業原則」部分規定、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詳如附件。
二、「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行動化服務發展作業原則」部分規定、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詳如附件。
12CD456B_1040101669_Attach1.doc
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行動化服務發展作業原則部分修正
12CD456B_1040101669_Attach2.doc
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行動化服務發展作業原則部分修正總說明
12CD456B_1040101669_Attach3.docx
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行動化服務發展作業原則部分修正對照表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