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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公告】行政院修正「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行動化服務發展作業原則」部分規定,並自即日起生效

一、依據教育部104年7月27日臺教資(五)字第1040101669號函辦理。
二、「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行動化服務發展作業原則」部分規定、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詳如附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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