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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高雄大學BBS站使用規範

國立高雄大學BBS站使用規範

90523日第12次行政會議通過

1001223日第24次校務會議修正通過

104410日第144次行政會議決議修正法規格式

一、BBS(Bulletin Board System )具有訊息交換、線上交談、問題解答與經驗交流等多項功能,舉

    凡校園資訊、行政服務、學術活動、生活訊息都盡在其中,為學校學生之最愛,在台灣學術網路

    上甚為流行,因此為使BBS資訊品質不流於浮濫,擬定以下規範作為BBS站管理及使用之依據。

二、討論區之設立與版主之產生須向BBS站管理者登記之。

三、版面名稱及討論主題必須定義清楚俾利使用者能選擇適合的討論區。

四、BBS站管理者與相關版主須對其版內之文章發佈做適切的選擇,促使使用者確實針對討論區主題參

    予討論,必要時得刪除不適切的文章並於適當時機說明理由。

五、使用者在BBS站註冊時,必須告知真實姓名、地址與電子郵件地址。

六、使用者不得使用他人帳號,並且只有註冊者才能張貼文章,使用者應為自己所張貼的每一篇文章

    負責。

七、使用者不得利用BBS傳送或發表具威脅性、猥褻性、攻擊性的資料及文章。

八、使用者不得利用BBS傳送耗用大量頻寬及儲存空間之資料。

九、使用者不得利用BBS做為干擾或破壞網路上其他使用者或節點之軟硬體系統,例如散佈電腦病毒、

    嘗試入侵未經授權之電腦系統或其他類似之情形者,皆在禁止範圍內。

十、使用者應避免在公眾討論區討論私人事務,發佈文章時,請尊重他人的權益及隱私。

十一、使用者所公開發表之言論或著作,如涉嫌侵害他人之權益時,應自負民事與刑事責任。

十二、使用者若有違反上列條款,BBS站管理者有權停止該使用者BBS站內發表文章之權利至停權原因

      消滅止。

十三、本規範如有未盡事宜,悉依教育部及本校其它相關法規辦理。

十四、本規範經行政會議及校務會議通過,陳請校長核定後施行,修正時亦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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